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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纳税】外派员工:境外所得如何纳税(附《中国外派员工个人所得税政策》

imtoken苹果下载官网 2023-07-04 05:13:58

作者单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派出境外的员工数量逐年增加,居民个人如何从境外取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专注于。

你必须申报你的海外收入吗?

第一种观点是,每个人都应该申请自我声明。 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二种观点认为,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自我声明。 依据是:《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26号,以下简称126号文),规定外派人员境外所得的管理员工主要以境内派出单位代扣代缴。 该模型辅以个人年度自我声明。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126号文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44号)共同构成现行境外管理的政策规范居民个人的收入。 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派出国员工由派遣单位在境内代缴个人所得税。 要求普遍的自我声明是不现实的。

我可以自己申报退税吗?

根据税收协定规定,外派人员因在对方国家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因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规定时间,而导致境内派出机构支付的境外所得部分,可能需要向境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聘用的境外机构符合常设机构条件。 这导致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税收协定的优先原则,对方国家先行使征税权,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自行申报,并在扣除税款后计算纳税额。海外缴税。 , 办理国内退税。

由于相对优惠的计税方式,一些未在境外纳税的外派员工(短期派遣等)也需要自行申报,并据此申请退税。 . 第一种观点是没有双重征税,不允许退税。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允许退税,其原因有二:一是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与境内所得分别计算纳税是个人所得税法的原则之一,无可奈何。申报外国收入与国内收入混合。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予支持; 二是双重征税不是退税的前提条件,纳税人有权依法申报、退税和享受优惠待遇。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之所以制定相对优惠的境外所得计税办法,是考虑到境外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 为鼓励企业和个人“走出去”,在不要求强制、一般申报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外派员工办理境外所得自行申报并申请退税,消除双重负担。税收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税务机关应提醒派出单位遵守境外法律和税收协定,规避境外税收合规风险。

如何确定报告的截止日期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国库缴纳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26号文规定,收入来源国纳税年度与我国不一致,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有困难的,可向主管部门报告中国税务机关批准。 在 30 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

有大量国家(地区)的纳税年度与我国不一致。 有的实行分期预缴,有的实行缴税期限。 对于纳税期限如何界定,存在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交了税款,就认为已经结清了税款。 第二种观点是要充分考虑其他国家(地区)税制安排的实际情况。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纳税期限应以纳税时间或定税时间较晚的原则为准。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纳税人能够提交境外申报材料的,允许延期申报。 部分国家(地区)设有离境清关制度。 税务机关要做好政策宣贯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特别是对迟报材料的审核检查。

附录:

中国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政策

摘自《“走出去”个人税收政策与风险管理手册(2018年版)》

(一)我国国内法对境外所得的界定

对于个人而言,来自中国境外的收入不等于从中国境外支付的收入。 下列所得,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因受聘、受雇、履行合同等原因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取得的收入;

3.在中国境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在中国境外许可各类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收入;

5.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得。

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境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境内派出机构报告义务

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有外派人员的,无论其是否支付或者承担收入,应当自出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年度的外派人员报告。每个日历年结束。 人员基本信息、境内外收入情况、纳税情况境外比特币收入需要交税吗,提交《外派人员信息表》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材料。 《外派人员信息表》内容主要包括:外派人员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职务、拟派出国家或地区、驻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期限、境内外收入状况, 国内住所及纳税等

(三)境内派出机构代扣代缴义务

境内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派遣人员到境外工作并支付或承担所得的,境内派出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外派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派出单位代缴。国内派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支付工资、薪金后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并向国库缴纳税款。

(四)境外所得年度自我申报义务

下列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境外所得有两个以上来源的纳税人; 取得境外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的纳税人。

一、申请截止日期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完成年度自行申报。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内完成境外工作任务回国的,应当自回国次月起十五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来源国纳税年度与我国不一致,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纳税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特殊事项备案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在来源国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申报缴纳。收入和纳税。

二、报关地点

纳税人在境内设有派出单位,需要自行申报的,应当向派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其他纳税人向中国户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他们在中国有家庭注册,但是家庭注册的地点与中国习惯居住地不一致,他们应该选择并定期向其中一个人的当地税收授权报告。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应当向经常居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申报方式

需要自行申报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申报。 被派出机构派往境内工作或受雇于境外机构的外籍人士,其境外所得由境外机构支付和负担的,可委托境内机构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境内没有代理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其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附具委托申报协议(合同)。

四、申请材料

纳税人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并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12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申请截止日期

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无论取得的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报关地点

纳税人有就业单位的,应当向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 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年收入项目包括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当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用人单位在年收入项目中没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没有户籍的,应当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申报、微信申报、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所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 纳税人如需补缴税款,可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所申报,或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微信申报等方式。纳税人也可委托其所在单位、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报税。 受托单位、中介机构或者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应当将委托申报协议(合同)附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凭纳税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网站:)。 首次使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用户注册”。 具体路径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收回执; 上一年度使用过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继续使用上一年度自行修改确认的密码。 如果密码丢失,您可以凭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设置密码。

使用微信申报的纳税人可添加“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在“微信税务”中点击“个人税务”进行申报。 具体路径为: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税务微信—个税—12万纳税申报单—个人身份认证—验证码—选择申报机关—录入申报单—汇总预览—确认申报单。

四、申请材料

上门申报时,需提交申报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7,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卡片。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申报,或委托用人单位或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受托单位或者他人代为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将委托申报协议(合同)附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六)境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逐国逐项计算。 即同一项目在同一国家(地区)取得的收入应合并计算,但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税目应按照《国家(地区)》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法。

当年取得境外所得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境外比特币收入需要交税吗,按实际月数分摊。 纳税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所得、一次性辞退所得、一次性内退补助金、一次性内部退休所得等工资薪金所得,可按以下方式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相关税法。

2.费用扣除

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只要能提供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即可从境外所得中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均有所得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别扣除费用,计税。

三、境外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与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不同,个人当年因受雇或在中国境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如需自行申报纳税按照规定申报的,收入应当以收入所属年度的月份为准。 等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年收入-三费一金年度汇总-年度费用扣除总额)12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x12

4.外币兑换

纳税人取得的所得为外币的,按照自行代扣代缴或申报的上月最后一天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年终后办理境外所得自我申报或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我申报时,已预缴的外币收入无需重新折算。 -个案基础;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李先生于2013年1月至12月在A国工作,获得工资收入17.76万元(人民币,下同),特许权使用费7000元; 同时在B国获得利息收入1000元; 收入全部由境外单位缴纳,税金全部由个人承担。 李先生未委托境内派出机构办理纳税申报。

1、李先生收入由境外单位支付,未委托境内派出机构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年度自我申报。

2、在计算李先生2013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分A国和B国的不同所得项目,分别计算两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A国工资薪金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77600—4800×12)÷12×适用税率—速算}×12(月数)

=(10000×25—1005)×12=17940(元)

(二)A国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7,000 x (1-20) x 20 (税率) = 1,120 (元)

(三)在B国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应纳税额按我国税法计算

1000×20(税率)=200(元)。

(7) 离岸税收抵免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可抵扣的境外税款

可抵扣境外税额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境外税额:

(一)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按照来源国(地区)法律应缴纳和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能够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